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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把快乐建立在痛苦上(第2页)

画卷以镇纸镇好,书案上的笔墨纸砚一应俱全的让家丁们搬了上来。

万事俱备,只等答题了。

林老湿也毫不客气,提了笔架上最粗的那支笔。

沾了沾墨,想也没想就要开干!

林老湿是胸有成竹了,有人却慌了。

“放肆,朱夫子的作品,其容尔等无名之辈随意涂鸦吗?!”

不慌不行啊,白然知道林牧之要作诗词,但空口无凭,这诗词肯定也是要写下来的。

刚刚家丁往书案上放笔墨纸砚的时候,他使过眼色的白面小生是动过手脚的,墨水是没有问题,笔其实也没什么问题,问题是笔的材质,乃是正宗的狼毫。

很多时候人们听说书生意气都是什么手执狼毫一挥而就!

其实真的是这样吗?答案往往不是这样的,毛笔多数都是羊毛或者马鬃做成的,相对而言,用狼毫做成的毛笔要硬的太多,因为狼是吃肉的,所以狼毫也会特别的硬,而能用的狼毫抒写的人,书法的功底是要很高的,一般的人对于狼毫是很难驾驭。

力透纸背,可不是说着玩的,再加上这个时代造纸工艺的不成熟,阴雨天潮气大,纸张偏软,若是要以狼毫书写,别说力透纸背,力能穿纸也毫不在话下。

所以白然慌了,那可是朱夫子的画。

若是一个不小心让这野小子给毁了,那他白然可就成了罪人了,如果那白面小生把这事再传扬了出去,他白然就要成为众矢之地了。

林牧之此时真的很想谢谢姓白的这个小白脸,果然是意气用事害死人啊!

当林牧之提笔欲写的时候,就已经后悔了。

不是林牧之不会写字,也不是林牧之写的字丑。

相反,林牧之的字还是相当可以的,之所以后悔,是这个时代是要写繁体的。

天朝的文明传承,有的时候让林牧之也十分的叹为观止。

如果现在让一个读过书的人去读一本繁体的白话文,那么十个人中,至少有六七个能读得懂,可要是让他去写,那就不行了。

高中那会儿学校不远处有个机械厂,每天上学放学林牧之从门口经过。

来来回回千百回,看也看了不下千百回,那机械厂的名字就是繁体写的。

看了千百回的机械厂,时至今日,林牧之看到繁体的机字也依然会认识,可就是不会写啊!

林牧之听到小白脸这么说,顺势也将笔放了下来,嘿嘿一笑,说道:

“说的倒是,一个女子的画,让我一男子往上题字,确实有些说不过去,你们既然都说我放肆了,那我也就不写了。”

这句话说完,便是让白然提到嗓子眼的心也放了回去,然而林牧之接着说的话,却让白然把心从放回去的地方直接掏了出来。

“我是不写了,宁儿,你来写。”

被林老湿这么一说,这一帮公子小姐可都不干了,纷纷开始叫嚣。

大体的意思就是说她们的朱夫子如何如何有才!

林牧之不配在朱夫子的画上题字,像他的娘子这种乡野村姑,就更加不配了。

这群人其实不了解林牧之,村里的人倒是很了解他。

林牧之这个人你要跟他开玩笑,他是荤素不忌。

你要是骂他两句,他会嘿嘿一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可是你要说他娘子坏话,村里的人可以保证小夫子会把你家房梁都给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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