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能在死前直接下诅咒,让重华不老不死,不伤不灭,他们之前的感情,在唐淑娴狠心下咒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后面,都是重华的一厢情愿。
尽管他们曾经有多么的相爱。
唐淑娴已经变了。
至少,她不爱他了。
唐淑娴破碎的灵魂进行了转世,在转世的过程中,她会遇见各种各样的人,她的记忆或者复苏,或者沉睡,但是她那破碎的灵魂,会一点点的磨灭,不再是原来的那个她。
这个道理,秦沐相信,重华一定懂。
但是他还是这么做了。
他要她复活,用端的方式,用不化骨强悍的身体,将唐淑娴原先的灵魂承载其中,这样的唐淑娴,不会毁灭,她会永远活着。
但是重华却忘记了,她已经不是原来的她。
从那家伙从阴石里面出来的那一刻,秦沐就知道,这个人,绝对不是唐淑娴,她只是一个充满了欲.望和暴虐的鬼魔。
唐淑娴最初的灵魂碎片应该早就已经磨灭,或者没有磨灭,因为她是恨着重华的,曾经有多爱,那么现在就应该有多恨。
在那阴石裂开的时候,她的脸上,始终挂着一抹莫名的微笑。
那微笑,看着让寒。
“这就是他说的徒弟,到底是一副好的炉鼎。”
那女人漂浮在半空中,她的眼眸是罕见的金黄色,在鬼魔当中,这种颜色的眼珠存在的几率很小,基本上都是黑色,或者是红色的眼球,眼睛的眼色决定了鬼魔的性格,红色的暴虐冲动,黑色的冷血残忍,而金色,秦沐从未听说过。
女人的样美,是秦沐所见过的最为美丽的女人,但是唐淑娴里面所有的模样当中,无论是那个失败作,还是月镇里面那个操劳的家庭妇女,或者是不化骨那张没有的脸,都不及这张脸好看,当这女人从阴石里面出来的时候,她的模样已经发生了改变。
她的黑发如同绸缎一样,长长的垂落在地上,她穿着一袭黑色的长袍,漂浮在半空中,露出一只白色的莲足。
秦沐咬牙切齿的看着眼前的女人,没有说话,他又不是聋,这货刚刚一出来,对着自己就说了炉鼎两个字,这女人,根本就不是唐淑娴。
“?”
秦沐看着那女人:“他一直想要你复活,最后,却死在你的手上。”
“我是诅咒他不老不死,不伤不灭,可我也说过,伤他的,只能是我。”
女人笑眯眯的说道,看着秦沐的眼神里充满了戏谑:“他是个傻,为了国家不要我,当我死的时候,又撕心裂肺,他体内的血液决定了他一生的疯狂,可他不知道,从一开始,我就在利用他。”
“他是半妖的王,但是不是我的王,他只是系半妖族的王,他想统一天下,从一开始,我的接近,就是因为我是黑暗系半妖族的圣女……”
女人笑得为残忍:“近他,只是因为他身上有我要东西……但不要这样看着我,我也爱过他,只是当他将我如同祭一般的贡献出去并死的时候,我就知道,无论我多爱他,他依旧不可能是我的,他属于整个半妖,属于整个人类,但是他不属于我。”
秦沐听着有些郁闷,“那你就杀了他?他背上那个诅咒,游离了几年,飘荡了几千年,找齐了所有的材料,只为让你复活,你想过他的感受么?”
女人没有说话,她淡淡的看了秦沐一眼,说道:“你知道他当初同那个青木达成了什么协议么?”
!!
伊落然你不想让他知道我的存在么?怕伤害他么?尹晴空没有回答。伊落然笑了起来我知道了,那晴空哥,我和他,你是选他对么?男人有些烦躁我离开你的话,你会怎样?伊落然扶住胸口你离开我,我会忘了你,继续好好生活。男人嗤笑一声他没有我的话,会死。这个秋夜不冷不热,不用空调也不用暖气,重叠的身影映在落地窗之上,衬着窗外又大又圆的明月,让人不禁想起关于乌头草盛开的传说。那个时候,我曾发誓,此生都只爱你,绝不放开你的手,我要你承诺,此生爱我,绝不抛弃,我愿对这明月起誓,即便化身为狼。然而甜蜜有时会是包裹毒药的糖衣,起初越甜,越容易沉沦,待到毒药渗入,连一丝防备的机会都没有,便被摧毁。...
住在一起的美女姐姐总欺负我,有一天...
姓名楚白身份练气中期修士,四无宗掌门兼杂役兼伙夫性格死要钱护短神经大条被动性腹黑(楚白冤枉啊冤枉)理想振兴四无宗(咳咳,虽然很难)愿望娶神通广大的小师妹为妻,虽然她现在只有八个月大,而且号称修行界第一人形法宝(附注奶粉钱真的好贵!)技能炼制百万鬼兵(附注为什么我家养的百万鬼兵,全都是娇滴滴的粉嫩美人儿,而且还热爱集体打劫群殴敲闷棍?)新书上传,敬请点击推荐收藏,谢谢。书友群163990218...
陈烈,你不要再装逼,我以后嫁给你!美女总裁对陈烈严肃说道。陈烈感慨可是,人不装逼,和咸鱼有什么区别?美女总裁兵王回归,掀起腥风血雨,且看陈烈如何执掌都市!...
久别重逢甜宠救赎双洁双学霸结局HE以前,姜岁初是大院里号令群娃的骄纵公主。后来,一场变故使姜岁初失去了家,并与青梅竹马陆祉年失去联系高中重遇,陆祉年还是那个陆祉年,天之骄子在主席台上穿着干净整洁的蓝白校服作为新生代表上台演讲姜岁初站在乌泱泱的人群中,逆光看着台上的人陆祉年我们是不是认识?姜岁初愣了一下,扬起一个自认为很自然的微笑陆同学果然贵人多忘事,新生大会那天在楼梯间你帮了我我是说以前。他又走近几步,以前我们是不是认识?胸腔里一股压力袭来,又酸又涨。姜岁初笑了笑,摇头应该不认识,我以前从来没有来过云市。那时的姜岁初生活在无尽黑暗中,十年后的重逢就像是短暂的光,不经意的照亮了一下她。她早已习惯黑暗,她清楚的知道突然出现的光不属于她,迟早会消失。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许你年年岁岁好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社会人。太冒,木秀于林。太炫,风必摧之。所以绝大多数时候不得不夹着尾巴做人。曾几何时,让邻里亲朋羡慕嫉妒恨,让学姐学弟口服心不服这才是中二少年最初的臆想!不,准确来说,其实中二少年并不在乎是否锦衣夜行,但父母长辈脸上的欣慰之色是他们最在乎的东西。嗯,以上的简介不作数,但书的内容与简介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