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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关系改善的第一个好处就是室友吃饭的时候会叫他了,像刚才,傅成成就试探性的问他:“薛轶,一起去食堂吃饭吗?”
那不确定的小眼神,显然是之前没少碰壁,有点下意识反应。
薛轶正在想怎么写小说,礼貌婉拒:“我这还有点事儿,你先去吧!”
傅成成就走了,没疑惑,这才是他认识的薛某人,不吊个死鱼眼爱答不理就不错了。
薛轶则在纠结故事该从哪里展开,毕竟如何让人毒的淤一口老血也是一门技术活儿。
没多久他就想明白了,只要是自己以前的文青病越想写的,肯定毒,这是经过市场检验出来的,曾经马甲满天下,曾经挥笔成笑话,可不是浪得虚名。
读者都不喜欢怂的主角,要杀伐果断的,那我就怂,你打我,我就跑。
读者不喜欢对女人卑躬屈膝的主角,我就非情意绵绵。
讨厌绿帽?
青梅竹马的师姐被同门师兄睡了咋样?
读者不喜欢墨迹,我就大段内心描写,细致到腿毛咋了?
读者喜欢装逼打脸,睿智深沉,我非有火当场发,你干我一下,我杀你全家。
读者喜欢大圆满,我就让女主死?
你讨厌套路废材流,我非写父母双亡,苦大仇深!
你们觉得他要有金手指,我便让他平平无奇,以为注定三天两灾,我非让他顺风顺水,运气好到爆,什么爽点,统统走开。
越想,薛轶居然笑成了个傻叼,激情澎湃,像是五白合体握住了他的手,文如泉涌,恨不得写他个一天一夜。
手指啪嗒啪嗒点着手机,下笔如有神!
这是个姓韩的少年,他木得爹,也木得妈,不知道从哪儿来的仇人杀了他全家,好在有金手指,他侥幸未死,有世外高人见他可怜,带他去了一座叫做青云的山。
刚去就被欺负,师傅也瞧不上他,他自己还怂,大师姐是山上的女神,对他很好,他渐生情愫。
可有一天,他发现师姐恋爱了,男朋友不是他,比他有钱,比他帅,还比他实力强。
最厉害的是,他没有任何不满,忍的心里流着泪祝人家幸福。
别人不知道气不气,反正薛轶自己写完这第一卷入门介绍细纲,感觉还挺不爽的。
开写,时钟吧嗒吧嗒,写到师姐与师兄情愫暗生,主角垂泪,手机的电量不足提升扰乱了他的思绪,他才发现已经过了四小时了。
这是他入了写小说这个坑以后,好久没有体会到的顿悟状态了,越写越爽,越写越爽,这种可以说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身上的感觉简直是令人欲罢不能,仅次于手扶拖拉机。
过犹不及的道理他很明白。
薛轶满足的伸了个懒腰,一回头,一张满是青春痘的瘦脸在他身后,眼睛绿的发光,表情隐隐有点伤感,像是失去恋人般的哀伤。
旁边还有个搭着他肩膀露着沉思表情的陆建,他不时摇头像是思索什么嫌弃的东西。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最美好的爱情也许未必海枯石烂,但却逃不过一个酸甜苦辣,青云山上那一见,便误了终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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