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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百匹?哇,那太好了,能帮我搞到一匹吗,我也想骑马出门。”
秦珍兴奋得连上午间闹的不愉快也抛之脑后。
“可以,我跟你说,我外公那里有一种矮脚马,个头小,吃得少,跑起来速度超快,比起日行千里夜行八百的千里良骏也不差,就是长得丑点,毛色难看,很多人不喜欢,说不够威风,不过,我觉得适合你骑,用作日常出行,再适合不过。”
“行行行,什么时候能有?”
她才不计较马儿好不好看,实用方才是王道。
“这个……”
风纯迟疑了下,他手中筷子停了下,颇为苦恼,“我外公那人怄门得很,别人不喜欢那马,他当宝贝一样,一年也精养两三匹,得预定才行,还不接受银钱卖买,需以物易物,还需要买马之人的心爱之物换。”
倒是奇怪的规矩,秦珍是越喜欢风纯嘴里的那个矮脚马了,养马之人懂马,想必那马,必有不凡之处。
心爱之物,她想起空间里的那三张虎皮,也许可以拿来交换。
对不起了风大爷,原本想送给他的,为了她的良驹,虎皮她不送了。
“你等等,我给你看样东西。”
秦珍放下碗,进到她的房间,放下帘子,从空间里取出一张虎皮,同狐狸皮的处理方法一样,虎头还留在皮毛上,她一个人抱着很吃力。
她唤外间的风纯,“快来帮我拿一下。”
太大了,连皮毛带虎头,份量沉不说,还滑溜溜的。
风纯听了走进屋,“嗬~老虎!”
“笨蛋,是老虎皮,还不帮忙。”
快脱手了,她真抱不住。
“哦哦哦,帮忙。”
风纯将虎皮接到手里,两只眼睛瞪得圆溜,“哪来的,咋没听你说过此物。”
“梧桐山,血妖杀死的,这等好东西我肯定得独吞啊,告诉你,被你抢走咋办,我还打算将它换个好价钱呢,现在好了,我决定了,拿它换你外公的宝马了,怎么样?”
“这,这……”
他不想给外公,想私吞怎么办,梧桐山的老虎,果真不同凡响,光瞅虎头,就比外面山里普通的老虎大了一倍之多,好想要。
风纯咽了口口水,心中激荡不已,“可以,东西给我,我帮你换,我外公一定会喜欢的。”
好东西啊好东西,皇叔去岁生辰收到的那虎皮比这差多了,那老家伙还将它铺在书房里显摆,摸都不给自己摸,哼,该轮到他了。
这回,就算是打滚撒泼,也得从外公处骗回一匹矮脚马给珍珍。
“得,能换就好。”
秦珍拍拍虎头,“走,先吃饭。”
“行。”
风纯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同秦珍步出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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