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4章御街救人
谁光脚站在地上谁脚凉,谁光脚走路谁脚疼。
陈四维现在最愁的都不是有没有饭吃,而是有没有鞋穿。
银票一到手,第一件事他就吩咐徐平速去给他置办一套鞋袜来。
这汴梁城里徐平熟的闭上眼睛都能摸清路,很快他就买好了鞋袜,还给陈四维买了束发的发带和一根发簪。
陈四维束跟着茶楼小二到后面的小院里打盆水,洗净了脚,穿上新买的袜子和薄底靴,束好头发再出来整个人都焕然一新的感觉。
高敬元在楼上把陈四维题的四柄扇子打开,并排的平铺在桌子上。
他感觉自己的眼睛都不够用了。
四首诗四种字体,每一种都写得成熟老道,怎么看都不像是出自少年之手。
四柄扇子的版式处理都恰如其分。
雄浑端庄的楷体配正气凛然的梅花,至瘦而不失其肉的瘦金体配细如剑锋的兰花,收放自如、疏密得体的行书配大大小小的菊花,纵任奔逸、顾盼多姿的草书配或直或倾的竹林。
“乔哥儿,呵呵,好。”
高敬元自言自语的说道:“我大宋人才辈出,后继之人何独陈四维?”
那个送扇子上来的人,一直恭立在一旁不敢多言,站了两刻钟高敬元还意犹未尽的看着那四柄扇子。
那个无奈只好开言说道:“老爷,乔哥儿还等着买诗的银子钱呢,您若是中意,我”
他话还没说完,房门被猛的一下推开,惊得他回头去看。
白景辰站在门口大喘着粗气:“恩师,我,我,我有事要,跟您说。”
高敬元一摆手,那人躬身一揖,又追问了句:“留下还是?”
“当然留下!”
高敬元不耐烦的一瞪眼,这样的人才必须要留下。
这个乔哥儿绝对是大宋王朝的潜力股人才,现在看到的只是诗词曲赋之才,假以时日好生培养必能成为治国经世之才。
高敬元迟迟没有给乔哥儿支付银子,就是在犹豫要不要把他叫上来见一面。
高敬元不会下楼去的,因为楼下人多眼杂,难免有人会认出他。
他已经卸任了,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
做官的人嗅觉都太灵敏,联想能力也太强,凡事都要小心为上。
那人低着头退出房门,转身快步跑下楼去了。
陈四维等得花儿都谢了,自从那人上了楼,他卖给美姬一首诗,徐平出去买了一趟东西,他都洗过脚,穿戴整齐了,还又等了约有半盏茶的工夫,那人才跑下楼来。
陈四维现在也不是特别在乎那四首卖没卖出去了,反正暂时是饿不死了。
生存危机解除了,心里就不那么恐慌了。
正所谓钱是英雄胆,没钱的时候心里就没底。
那人满脸笑容的跑到陈四维面前:“报歉,劳您久候了。”
“无妨。”
陈四维等都等了,现在再说些抱怨的牢骚话有什么用?
那人拿出二十五两银子放到桌面上,高敬元说过如果他中意的话会全都买下来并且额外有赏。
饿死还遭雷劈,还有没有天理啊!她,梵卓蛮,慵懒任性,狡猾多变,邪恶纨绔,乖张暴戾,是梵卓一族最让人头疼的吸血鬼公爵。虽说她是吸血鬼,可是对她来说血就是一种带着死鱼般腥臭味的东西。啊喂,是谁告诉你,血是这个味道的?众吸血鬼怒。她就想不明白了,这么恶心的东西,为什么她的子民们都那么喜欢?一只活了上千年的吸血鬼公爵,因为不吸血而饿死重生回到上古时代,魂魄附身到一只修行千年没有度过九重雷劫的九尾赤狐身上。还好身上还有吸血鬼千年修炼来的功力,才让自己幻化成人形,竟然一睁眼就遭雷劈!他,邪魅妖娆,冷枭嗜血,一张魅惑人心的脸,一袭摄人心魂的红衣。他,就是江湖上让人恨的牙痒痒,却同样是让他们怕的毛骨悚然的邪尊。第一次见她她温顺乖巧,让他意乱。第二次见她她狂妄不羁,让他赞赏。…...
他是让敌人闻风丧胆的军界传奇,江湖传言冷酷无情,不近女色,可遇到她之后,陆少霆每天的日常就变成这样这沓是你写给我的情书,你要做什么?陆少霆冷冷的问着眼前正在装无辜的女孩儿。想睡你!陆少霆这是你偷看我洗澡的监控,你要做什么?!陆少霆继续冷酷的问想睡你!陆少霆为了成功将他扑倒,她用尽各种手段,死缠烂打,某天,陆首长终于忍无可忍,将她一把扛在肩头上,走进房间,摔在大床上。陆少霆,你你想干什么?沐蓉蓉看着朝自己步步逼近的男人,忐忑的问道。想睡你!...
为了家族利益,她被迫嫁给变成植物人的沈家大少,谁知,这只是他为了家族斗争所做的伪装!新婚当晚,她就被折腾得下不来床!当一切尘埃落定,沈少爷带着叶小姐高调秀恩爱,叶瑾棉欲哭无泪我不要跟腹黑男过日子!宝贝,你认命吧。沈鸿煊温柔叹息。我不!做你老婆有啥好?能摸能看能扑倒,还能没说完,沈大少再次化身为狼,生宝宝。...
一针在手,黑白无常都拉不走,失传已久的中医针灸九字针法重新江湖。美女不服,左手一针,病人快要到阎罗王那里报到,右手一针,马上生龙活虎。专治各种奇门杂症的不服气。...
厨师比任何人都会用刀,但是厨师杀人不用刀。至尊的美味,极品的享受,在这美味的神话前,不管你是明星政客,还是总裁,商人,就算你是一国之君,也要在我的菜刀下俯首称臣,成为美味的奴隶!用最极品的食材,选最精绝的食谱,采用最传奇的搭配。喝最烈的酒,吃最香的肉,谈最美的女朋友,人生快意,纵横世界。人生苦短?那更需及时行乐,哪怕是短暂的人生,也要浓墨重彩的演绎出一段美味的神话。本大厨会一路切下去,砍下去,剁下去,绝不反悔!(非新人作者,有百万字完本书,从未太监,有据可查,放心收藏,谢谢!)...
1632年,壬申。大明崇祯五年,后金天聪六年。大学生李啸魂穿成山东省安东卫牛蹄墩内一名弱智小卒。当时的中华大地,西边陕西山西等地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等流寇四处肆虐。北边后金挟大凌河之战胜利余威,在辽东愈发猖獗。而在山东本地,孔有德耿仲明叛军攻城掠地,气焰嚣张。时局危如累卵之际,李啸该如何在明末乱世中,生存,发展?其实我一直觉得,与立刻就改天换地称霸世界这样的宏图伟业相比,主角李啸在每日生活中,在逐渐强大的过程里,所渐渐改变的每个明末百姓原本的命运与悲欢,应该是一种更真实更平民化的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