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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紫自从那日在下班路上遇见等待她的秦细沫之后就再没有见到过这个女人,秦细沫出现的时候自会带来一阵攻击力极强的旋风,但是当她开始蛰伏,这世界上仿佛就没有这个女人存在了。
生活依旧继续,但是不知为什么,林紫始终觉得一切都没有结束,就像被看不见的锁链拴住的命运链条,你永远不能预测明天将会遇到什么事,见到什么人,但是你却知道你一定会和某些人在某个地点再次相遇,不管是在多久之后,就好像早就在某处等待一样,你知道不管如何一定发生。
就像秦细沫事先约定要送来的礼服,如期而至。
而且快递员直接将礼服送到租住的小屋内,林紫在签收的时候心下一紧,她没有想到秦细沫已经知道她的住处了,或者说,她没有料到秦细沫已经掌握了这么多关于她的信息,其实只要仔细一想就明白,凭借秦细沫的权势,她只要知道一个名字,就会知道与这个名字相关联的一切,包括这个名字的主人所熟悉的,陌生的,喜欢的,憎恶的,秦细沫统统都会了然于心,然后利用这一切,将她牢牢掌控在心中。
就像秦细沫只用三分钟就把她剥了个精光,不用任何辅助工具就能把她束缚于床间一样。
“请您在这里签收。”
快递员的声音轻快,拿出笔递给林紫。
林紫接过来准备签,但是快递员很快补充道:“请您拆开看过之后再签收,因为是贵重报价物品,这是您的权利。”
一件衣服而已,什么贵重报价啊,林紫暗自不屑秦细沫的婆妈,而且,林紫从心里认为秦细沫为她准备的礼服不可能是正常款式的衣服,说不定就是一件全镂空的鱼尾裙,再加上一条丁字小裤。
如果当着快递员的面拿出这样一件衣服,她也不用再考虑自己的脸面问题了。
“谢谢,没关系,我这就签。”
林紫说着飞快地在单子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关上门,林紫把礼盒摆在窗台上,顿了顿,还是拆开了固定精美包装的丝带。
印象中,林紫收到过两次衣服的礼物,一次是在7岁生日的时候,母亲送给她一件粉色的蓬蓬裙,要求她在来参加生日宴会的两百多名宾客面前穿,事实证明这个主意一点儿都不好,虽然林紫穿上这件裙子之后像个从现在迪拜王室走出来的小公主,但其实林紫根本就没办法驾驭这样的衣服,首先她就做不到珍惜,短短一天的时间,粉色的裙子还没有支撑到宴会结束就沾满了各种果汁,蛋糕奶油以及酒类渍迹。
当明凤鸾责问她的时候,就连林紫本人都不知道这些到底是怎么弄上去的,林枉然为此大为光火,他斥责林紫是野丫头,没有一点大小姐的样子。
仔细想来,林枉然对她的种种不满,或许就是从这一点一滴的小事积累起来,也许从那之后,他就没有把林紫当成女儿疼惜过。
所以秦细沫是想步林枉然的后尘么?送来一件粉嫩萌动的衣服,指望林紫穿上之后就把原本的自己,全部压抑隐藏在这衣冠楚楚背后,不是人撑衣服,而是衣服支撑、指挥着人,这样才能给予穿衣者足够的信心和勇气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林紫把礼服拿出来,说不清是什么感觉,但是的确出乎意料,秦细沫送来的并不是想象中的粉嫩裙装,而是一件直接打上性感魅惑标签的简约款式的黑色连身裙。
林紫只拎起来看了一眼就扔在床上了。
她怎么可能会穿这种高调宣扬要去勾引男人才会穿上的裙装?
秦细沫也太高估她的品味了。
“小林,你有客人。”
老太太的敲门声突然在屋外响起。
林紫走过去开了门:“有客人,谁啊?”
“说是你的小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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