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玩阴谋的心都脏,但高澄确实是在朝着小高欢的模样成长。
这就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吧。
高澄将此归咎于他的父亲高欢。
再给贺六浑记上一笔,又多出一个将来修筑玉璧城给高欢当陵寝的理由。
出于孝道,将来多为高欢打造些攻城器械陪葬,您老百年之后在地底慢慢琢磨怎么破城吧。
毕竟,高欢不能没有玉璧城,就像3D区不能没有蒂法。
回到自己帐中,杨愔还在等他。
“遵彦怎么还不休息?”
“高王明日约战贼人,愔思及宗族至亲,不能入眠。”
“遵彦只是文士,战场之上,还是要保全自己为主。”
杨愔握紧了双拳,恨声道:
“愔家族数百口,皆为贼人杀戮,血海深仇,又岂能惜命。”
高澄一时不知该怎么劝慰,只能为他掰开拳头,与之同座,转移话题道:
“前番将你抓捕献往邺城的杨宽向你请罪,你为何要饶了他?我可听说他是仰赖弘农杨氏之助方能为官,如此恩将仇报,你就不恨吗?”
杨愔沉默许久,终于感慨道:
“人性自私,弘农杨氏有难,杨宽非我宗亲,却与我家有瓜葛,出卖我以求自保本就是人之常情,当时我尚且惶惶不可终日,更遑论是他,我又怎么能够因此记恨他。”
高澄听到这番话,同样默然,他终于完全放下了心中芥蒂。
正如杨愔所言,危难关头,自保是人的本能,他不能因为陈元康舍身护主,便记恨杨愔、崔季舒等人四散奔逃。
“遵彦,你的心胸比我宽广。”
“世子莫要这般说,愔只是遭逢巨变,才有所悟。”
“不说了,你回去好生休息吧,不把精气神养足了,如何能够为宗亲复仇。”
三月二十九,正值春夏之交,天气正好。
在斥候确认沿途安全后,高欢麾下两千骑兵、三万步卒往韩陵山挺进。
依旧广布哨骑,遮掩被粗布覆盖的战车行进。
各部依照先前部署,依韩陵山布阵,高欢堵塞归路,以示决心。
基于此前优秀的动员工作,全军都存死志,士气高昂。
高欢调拨给高岳五百鲜卑骑兵、命他与高敖曹麾下汉骑分居左右,各自隐藏,又命斛律金、韩轨等人为左军,蔡确领五百骑兵与彭乐等部为右军。
自己则领斛律平、王怀、薛孤延等部为中军,以战车结成圆阵防御,命窦泰领侯渊等部为前军,遮蔽敌军视线。
远方,旌旗蔽空,尔朱氏联军在高欢信使邀战下,缓缓而来。
位居中军的高澄看不见尔朱氏军阵,却能望见漫天飞扬的尘土。
他回头看向身旁握紧刀柄的杨愔,笑道:
“有车阵防御,遵彦莫要担心。”
当日乐平城外,高欢也曾劝慰过初上战场的高澄。
可叹,曾经并肩作战的两方人马,终究要在韩陵山下一决生死。
“我只恨不能速去尔朱天光、尔朱世隆的首级。”
饿死还遭雷劈,还有没有天理啊!她,梵卓蛮,慵懒任性,狡猾多变,邪恶纨绔,乖张暴戾,是梵卓一族最让人头疼的吸血鬼公爵。虽说她是吸血鬼,可是对她来说血就是一种带着死鱼般腥臭味的东西。啊喂,是谁告诉你,血是这个味道的?众吸血鬼怒。她就想不明白了,这么恶心的东西,为什么她的子民们都那么喜欢?一只活了上千年的吸血鬼公爵,因为不吸血而饿死重生回到上古时代,魂魄附身到一只修行千年没有度过九重雷劫的九尾赤狐身上。还好身上还有吸血鬼千年修炼来的功力,才让自己幻化成人形,竟然一睁眼就遭雷劈!他,邪魅妖娆,冷枭嗜血,一张魅惑人心的脸,一袭摄人心魂的红衣。他,就是江湖上让人恨的牙痒痒,却同样是让他们怕的毛骨悚然的邪尊。第一次见她她温顺乖巧,让他意乱。第二次见她她狂妄不羁,让他赞赏。…...
他是让敌人闻风丧胆的军界传奇,江湖传言冷酷无情,不近女色,可遇到她之后,陆少霆每天的日常就变成这样这沓是你写给我的情书,你要做什么?陆少霆冷冷的问着眼前正在装无辜的女孩儿。想睡你!陆少霆这是你偷看我洗澡的监控,你要做什么?!陆少霆继续冷酷的问想睡你!陆少霆为了成功将他扑倒,她用尽各种手段,死缠烂打,某天,陆首长终于忍无可忍,将她一把扛在肩头上,走进房间,摔在大床上。陆少霆,你你想干什么?沐蓉蓉看着朝自己步步逼近的男人,忐忑的问道。想睡你!...
为了家族利益,她被迫嫁给变成植物人的沈家大少,谁知,这只是他为了家族斗争所做的伪装!新婚当晚,她就被折腾得下不来床!当一切尘埃落定,沈少爷带着叶小姐高调秀恩爱,叶瑾棉欲哭无泪我不要跟腹黑男过日子!宝贝,你认命吧。沈鸿煊温柔叹息。我不!做你老婆有啥好?能摸能看能扑倒,还能没说完,沈大少再次化身为狼,生宝宝。...
一针在手,黑白无常都拉不走,失传已久的中医针灸九字针法重新江湖。美女不服,左手一针,病人快要到阎罗王那里报到,右手一针,马上生龙活虎。专治各种奇门杂症的不服气。...
厨师比任何人都会用刀,但是厨师杀人不用刀。至尊的美味,极品的享受,在这美味的神话前,不管你是明星政客,还是总裁,商人,就算你是一国之君,也要在我的菜刀下俯首称臣,成为美味的奴隶!用最极品的食材,选最精绝的食谱,采用最传奇的搭配。喝最烈的酒,吃最香的肉,谈最美的女朋友,人生快意,纵横世界。人生苦短?那更需及时行乐,哪怕是短暂的人生,也要浓墨重彩的演绎出一段美味的神话。本大厨会一路切下去,砍下去,剁下去,绝不反悔!(非新人作者,有百万字完本书,从未太监,有据可查,放心收藏,谢谢!)...
1632年,壬申。大明崇祯五年,后金天聪六年。大学生李啸魂穿成山东省安东卫牛蹄墩内一名弱智小卒。当时的中华大地,西边陕西山西等地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等流寇四处肆虐。北边后金挟大凌河之战胜利余威,在辽东愈发猖獗。而在山东本地,孔有德耿仲明叛军攻城掠地,气焰嚣张。时局危如累卵之际,李啸该如何在明末乱世中,生存,发展?其实我一直觉得,与立刻就改天换地称霸世界这样的宏图伟业相比,主角李啸在每日生活中,在逐渐强大的过程里,所渐渐改变的每个明末百姓原本的命运与悲欢,应该是一种更真实更平民化的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