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是。”
烈火立刻答道。
清晨的阳光,柔和地洒在机场的候机大厅内,夜间飞行的沙特航空公司的a360客机,降落在了西北某地的机场上。
穿着一件吊带白裙,粉色的流苏披肩,将头发精心地梳理起来,只用一个发卡,显得年轻又时尚,高跟鞋后面尖尖,衬托得人更加苗条和性感了,让人看起来,赏心悦目,这是一个漂亮的女孩。
她的身边,是三名西装革履的男子,只是和女孩比起来,对这套行头,显然是很不自然的,尤其是脖子里的那个领带,勒得难受,其中那个壮实块头,戴着墨镜,这装扮,一看就知道是这女孩的保镖。
还好现在是清晨,乘坐航班的人并不多。
女孩翘首仰望,注视着大厅上面的出机口。
终于,那里面出来了一群人,有些大胡子,穿着长袍的外国人,这肯定是从沙特来的了。
在那些人中,叶尘尘一眼就看到了龙天强。
穿着普通的牛仔裤和棉衬衣,嘴里似乎打着口哨,而脸上的皮肤,明显黑了不少。
“强哥哥…”
顾不得大庭广众之下怕人看到害羞,几天来的思念远胜以前几年,尤其是得知了龙天强牺牲之后,叶尘尘才发觉,自己的心,再也容不下任何一个男人。
强哥哥?谁叫自己叫得这么亲热?龙天强不由得将目光放到了下面。
本来接机的人就不多,这一看,就更清楚了,不是尘尘吗?
只是,尘尘怎么这样穿着?白裙子,还是吊带裙,里面的内内看得如此清楚,她怎么知道,自己最喜欢的就是吊带裙啊?大学时,尘尘可是一直都喜欢牛仔裤的,让自己摸得都隔层厚厚的布,很不爽。
吊带裙好啊,只要一掏就行了。
龙天强可耻地将叶尘尘的思念放到了一边,脑子里居然出现了这种想法。
那个什么人之初,性本色啊…
叶尘尘奔到了龙天强的身边,将身子伏在龙天强的身上,闻着龙天强身上那独特的男人的味道,眼眶都湿润了。
龙天强再一看,连张峰和野牛战兵都来了,难道,他们不用训练吗?用得着来这里接自己吗?龙天强不由得很纳闷。
“强哥,你回来了,真是太好了,前天,我们还给你开了个追悼会…”
张峰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在野牛杀人的眼光下硬生生地停住了。
什么?追悼会?龙天强不由得一阵纳闷,怪不得,还以为自己挂了呢!
“强哥,你已经成中校了,咱们这一起来的,就数你的军衔最高了。”
战兵赶紧转移了话题。
虽然龙天强又活了,但是,既然军衔都授了,绝对没有再收回去的道理,两杠两星,想想就过瘾啊。
怀里的叶尘尘,已经闭上了眼睛,别人说什么,叶尘尘都不在意,这一时刻,她好想让时间停住,要是一辈子就这样,靠着强哥哥的胸膛,该有多好!
饿死还遭雷劈,还有没有天理啊!她,梵卓蛮,慵懒任性,狡猾多变,邪恶纨绔,乖张暴戾,是梵卓一族最让人头疼的吸血鬼公爵。虽说她是吸血鬼,可是对她来说血就是一种带着死鱼般腥臭味的东西。啊喂,是谁告诉你,血是这个味道的?众吸血鬼怒。她就想不明白了,这么恶心的东西,为什么她的子民们都那么喜欢?一只活了上千年的吸血鬼公爵,因为不吸血而饿死重生回到上古时代,魂魄附身到一只修行千年没有度过九重雷劫的九尾赤狐身上。还好身上还有吸血鬼千年修炼来的功力,才让自己幻化成人形,竟然一睁眼就遭雷劈!他,邪魅妖娆,冷枭嗜血,一张魅惑人心的脸,一袭摄人心魂的红衣。他,就是江湖上让人恨的牙痒痒,却同样是让他们怕的毛骨悚然的邪尊。第一次见她她温顺乖巧,让他意乱。第二次见她她狂妄不羁,让他赞赏。…...
他是让敌人闻风丧胆的军界传奇,江湖传言冷酷无情,不近女色,可遇到她之后,陆少霆每天的日常就变成这样这沓是你写给我的情书,你要做什么?陆少霆冷冷的问着眼前正在装无辜的女孩儿。想睡你!陆少霆这是你偷看我洗澡的监控,你要做什么?!陆少霆继续冷酷的问想睡你!陆少霆为了成功将他扑倒,她用尽各种手段,死缠烂打,某天,陆首长终于忍无可忍,将她一把扛在肩头上,走进房间,摔在大床上。陆少霆,你你想干什么?沐蓉蓉看着朝自己步步逼近的男人,忐忑的问道。想睡你!...
为了家族利益,她被迫嫁给变成植物人的沈家大少,谁知,这只是他为了家族斗争所做的伪装!新婚当晚,她就被折腾得下不来床!当一切尘埃落定,沈少爷带着叶小姐高调秀恩爱,叶瑾棉欲哭无泪我不要跟腹黑男过日子!宝贝,你认命吧。沈鸿煊温柔叹息。我不!做你老婆有啥好?能摸能看能扑倒,还能没说完,沈大少再次化身为狼,生宝宝。...
一针在手,黑白无常都拉不走,失传已久的中医针灸九字针法重新江湖。美女不服,左手一针,病人快要到阎罗王那里报到,右手一针,马上生龙活虎。专治各种奇门杂症的不服气。...
厨师比任何人都会用刀,但是厨师杀人不用刀。至尊的美味,极品的享受,在这美味的神话前,不管你是明星政客,还是总裁,商人,就算你是一国之君,也要在我的菜刀下俯首称臣,成为美味的奴隶!用最极品的食材,选最精绝的食谱,采用最传奇的搭配。喝最烈的酒,吃最香的肉,谈最美的女朋友,人生快意,纵横世界。人生苦短?那更需及时行乐,哪怕是短暂的人生,也要浓墨重彩的演绎出一段美味的神话。本大厨会一路切下去,砍下去,剁下去,绝不反悔!(非新人作者,有百万字完本书,从未太监,有据可查,放心收藏,谢谢!)...
1632年,壬申。大明崇祯五年,后金天聪六年。大学生李啸魂穿成山东省安东卫牛蹄墩内一名弱智小卒。当时的中华大地,西边陕西山西等地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等流寇四处肆虐。北边后金挟大凌河之战胜利余威,在辽东愈发猖獗。而在山东本地,孔有德耿仲明叛军攻城掠地,气焰嚣张。时局危如累卵之际,李啸该如何在明末乱世中,生存,发展?其实我一直觉得,与立刻就改天换地称霸世界这样的宏图伟业相比,主角李啸在每日生活中,在逐渐强大的过程里,所渐渐改变的每个明末百姓原本的命运与悲欢,应该是一种更真实更平民化的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