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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莱森接过福尔摩斯递过的雪茄,乐不可支地在大腿上猛地一拍,“那个傻瓜雷斯垂德自以为聪明,一心揪住德雷伯的秘书斯坦格森不放,想不到那个人压根就是清白的。
我敢肯定这会儿他已经把他抓起来了。”
诺拉和华生对视一眼,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福尔摩斯则感兴趣似的伸直了腰,意味深长,“哦?那您是怎么发现线索的呢?”
格莱森故作神秘地嗯了一声,瞥向诺拉,“您确定会让这件事保密吗,旁人是决不能知道的。”
诺拉微不可察地撇了撇嘴,福尔摩斯注意到她的小动作,忽然轻轻笑了一声,一本正经,“当然,格莱森,没有比这屋子里更能保密的人。”
“那好吧。”
显然他并不能掩盖自己过于兴奋的情绪,少见地没有纠结诺拉的性别,而是极快地说道,“我原原本本地告诉你们——您还记得死者身边的一顶帽子吗?”
“当然。”
福尔摩斯极给面子地回答,“是在恩德伍德父子的店里买的,坎伯维尔街129号。”
格莱森愣了一瞬,“看来您也注意到了,您去那儿了?”
“没有。”
他松了一口气,继而教训似的说道,“一个人不该忽视任何机会,即使它看起来微不足道。”
“对于才智出众的人而言,不存在微不足道的事情。”
福尔摩斯微笑。
格莱森自动忽视他这句话,“我去了恩德伍德的店里,问店主是否卖过这个尺码式样的帽子,他很快告诉我这顶帽子属于德雷伯,住在托凯街夏庞蒂埃寄宿公寓,地址就这样搞到啦。”
“干得漂亮。”
福尔摩斯煞有介事。
“接着我就去拜访了夏庞蒂埃太太,发现她脸色苍白,忧心忡忡,她女儿也在房间里——非常漂亮,不过眼圈发红,讲话时直哆嗦。”
格莱森露出一个洋洋得意的笑容,“这些都逃不过我的眼睛,我和他们提到斯坦格森和德雷伯,很快就发现她们有事情瞒着我,没多久我就问出了真相——”
“德雷伯在这里住了三个星期,他和秘书斯坦格森来欧洲旅行,箱子上贴了哥本哈根的旅行标签。
据她说斯坦格森是个矜持沉静的人,而德雷伯则截然不同,生性放荡言行粗俗。
第一天晚上他就喝了个酩酊大醉,到第二天中午还没清醒,对女仆更是随便放肆,对她的女儿更是说了不堪入耳的混账话——”
“夏庞蒂埃太太如此忍让只不过是每天一英镑的金币诱惑,她的儿子阿瑟在海军服役需要花钱,她不愿意失去那笔收入,只不过那一次——德雷伯企图非礼爱丽丝,她实在无法忍让,将他们赶走了。”
“后来呢?”
福尔摩斯轻声问。
“夏庞蒂埃太太的儿子正好在家休假,因为他性子暴躁又疼爱妹妹,这事儿她只字未提,没想到没多久德雷伯又回来了,异常兴奋显然是喝醉了,他要求爱丽丝和他私奔,还说他的钱花都花不完,抓着她的手腕,一直把她往门口拖——”
格莱森兴奋得手舞足蹈,“这可惹怒了阿瑟,他冲进了屋子,只听到乱哄哄的咒骂和扭打的声音,他用棍子把德雷伯赶出了屋子,并且跟着他走了出去。
第二天早上,就传来了德雷伯遇害的事儿。”
“非常精彩。”
福尔摩斯打了个哈欠,“后来呢?”
“我仔仔细细询问了夏庞蒂埃太太他儿子的问题,果然和猜想中差不多,出去了至少两个钟头,在她们睡觉之后才回来,这不是很可疑吗?我就带了人去逮捕他,他手里还有那根沉甸甸的木棍,非常粗的橡木棒。”
“我认为这个女人的儿子一直追着德雷伯先生到了布瑞克斯顿街,发生了争吵,并且德雷伯先生挨了他一棒,大概非常巧地集中了他的要害所以导致死亡,但是却没留下任何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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