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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商会年庆的时候,我和我老板都出席了王家的宴会。”
王清正似乎是第一次听说这件事,反复打量起林芳,最后摇摇头:“我不记得你。”
“王家何等排场,大少爷不记得我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不过你那个光头保镖疑心病太重,他说我是故意混进你们队伍来搞破坏的。
哼!
幼稚!”
凭王家在华人圈中的影响,商会年庆上的嘉宾必然囊括了各界精英,林芳既然有能力独自带队进入亚马孙丛林,她在业界的专业水准必定差不到哪儿去,她当年受到王浦元的邀请也算是情理之中的事。
刘猛当保镖久了,对周围的事物都怀着十二分的戒备。
他从一开始就对林芳不信任,恐怕是因为潜意识里对她有印象,只是苦于时间隔得太久,又只有一面之缘,所以始终说不清这种感觉从何而来。
我问林芳:“既然你们早就见过面,为什么在河滩上的时候你一点儿表示都没有?”
林芳说:“三年前的事,谁会放在心上。
要不是这个大光头在上面提起王家商会,我哪里知道大家以前见过面。”
看来秃瓢刚才醒来后的激烈反应,恐怕是因为忆起了那次宴会。
顿时觉得林芳早有预谋,这才起了杀之而后快的歹心。
我看了看还在昏迷中的秃瓢,对大家说:“职业病害死人,一切还是等刘猛醒了再说。
我们暂时还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怀疑林小姐。
大家都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先团结起来从死人窟逃出去才是真的。”
胖子一直对林芳有好感,这下更是要挺身而出保护人家:“依我的意思,根本就是大光头想太多,把脑子给烧糊涂了。”
王少拎起一块石子就往胖子头上砸,被我和四眼按住了。
四眼一巴掌拍他头上:“多大的出息,跟个泼妇似的拿石子砸人。
传出去,你们王家的老脸要还是不要?”
我说:“大家都冷静一下,也许生路不止头顶上这一条。
一般来说,能生成干尸的环境,要么是极寒要么是极燥。
这里的空气温度不低,如果没有一条通风道的话,尸体不可能保存得如此完好,早就成了烂坛子里的酸霉菜,臭开花了。
尸窟一共就这么大的地方,百来十平方米的样子。
咱们找一找通风口的位置,兴许能通一条生路出来。”
胖子站起身,头上顶着两贴膏药。
他闭起眼睛,仰长了脖子在空中晃了那么几圈:“没觉着有风啊!
老胡你确定这里有通风口?”
我又蹲下去,检查了一遍那些恶心的莲蓬尸,很确定地说:“先不管他们生前是什么样子的。
总之现在,身体里的水分的确是被蒸发干的,皮肉成酱紫色。
如果不是高温瞬间所至。
那只能是因为长期通风,直接被风干的。
就像咱们过年时候吃的腊肉是一个道理。
不过就是少抹了几味调料而已。”
我还没说完,林芳的脸色就有些犯绿了,她摆摆手:“行了行了。
我们相信你,别再说了。
大家起来找找吧,总比坐以待毙要强。”
林芳第一个站起身来,她走到我边儿上,看了一眼地上的独角尸,整个人差点儿跳起来,急忙往后退了几下:“这是什么东西?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上帝啊,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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