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转回头来的林牧之又嬉皮笑脸的对赵冬宁说道。
“朱夫子不说话,那一票算弃权。
娘子,六比零哦!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你先回房歇着,我去厨房打点热水给你洗漱一下。”
端水到了东厢房门口,本来林牧之还想与赵冬宁再说些悄悄话,可惜让赵冬宁以房中还有女客为由,连门都没让林牧之进去,林牧之也很无奈,男女授受不亲,他要能进的去才叫怪事呢!
看来今天东厢之狼的计划,彻底泡汤了。
垂头丧气的林牧之,像是一只斗败了的公鸡,耸拉着脑袋,回到了西厢房。
回到房中,房里的地铺早已铺好,大先生睡床,三个血气方刚的少年郎,今晚就只有屈居在地铺之上了。
林牧之看了看。
大先生靠在床上,拿着林牧之放在床头的书籍,迎着灯火正在翻阅。
姓沈的公子和胖子挤在一个被窝,侧身朝里,也不知是睡着了,还是又在思考些什么?胖子朝着林牧之笑了笑,看着林牧之一脸不悦的表情,没敢说话。
林牧之脱下了外套,钻进了被窝,焐暖和了之后就有些昏昏欲睡了。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林牧之就再没有熬夜的习惯了,开始的时候林牧之还会胡思乱想,经常会想到深夜。
后来林牧之就想明白了,也得出了一个结论,一天只吃两顿,想的太多--容易饿!
没有注意到林牧之进门时表情的大先生,想要和林牧之聊天,开口说道:
“林小哥,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可有完整的诗文?”
扬头看了一眼大先生,大先生还在专心致志的看着书籍。
没脸没皮的家伙,吃了老湿的饭,还睡了老湿的床,现在还要老师给你淫湿。
滚蛋吧!
少年郎,火气总是很大。
转了个身,狠狠扯了一下被子。
林牧之很是不悦的说道:
“大半夜的,淫个鬼的湿啊!
睡觉!
!
!”
一夜是真的无话,也就是姓沈的公子起夜喂了一次马。
次日清晨,众人聚首。
在得知了林牧之会去书院做夫子时,二十来号的公子哥,面面相觑,还有一点面如死灰。
林牧之的文采,现在一群人已经是知之甚详了。
这才过完年一个多月,谁家的门对子不是新的?十里八乡就林牧之和赵冬宁两个人识字,不是出自他俩的手笔,还能会是谁?
给人写对联,林牧之比较讲究,家里还有半大的小伙子还没娶妻,都是林牧之写的;家里还有云英待嫁的大姑娘,都是赵冬宁写的。
而且林牧之和赵冬宁的书法出入很大,一个是宽博、雄健的颜体;一个是瘦硬有神,用笔细劲的瘦金体,所以很好辨认。
林牧之打眼一瞧,好嘛!
穷逼很受伤!
一行二十多号人,人人有马,包括芷晴小丫头都有一匹高大的骏马。
唯独林牧之牵了个牛车十分扎眼!
饿死还遭雷劈,还有没有天理啊!她,梵卓蛮,慵懒任性,狡猾多变,邪恶纨绔,乖张暴戾,是梵卓一族最让人头疼的吸血鬼公爵。虽说她是吸血鬼,可是对她来说血就是一种带着死鱼般腥臭味的东西。啊喂,是谁告诉你,血是这个味道的?众吸血鬼怒。她就想不明白了,这么恶心的东西,为什么她的子民们都那么喜欢?一只活了上千年的吸血鬼公爵,因为不吸血而饿死重生回到上古时代,魂魄附身到一只修行千年没有度过九重雷劫的九尾赤狐身上。还好身上还有吸血鬼千年修炼来的功力,才让自己幻化成人形,竟然一睁眼就遭雷劈!他,邪魅妖娆,冷枭嗜血,一张魅惑人心的脸,一袭摄人心魂的红衣。他,就是江湖上让人恨的牙痒痒,却同样是让他们怕的毛骨悚然的邪尊。第一次见她她温顺乖巧,让他意乱。第二次见她她狂妄不羁,让他赞赏。…...
他是让敌人闻风丧胆的军界传奇,江湖传言冷酷无情,不近女色,可遇到她之后,陆少霆每天的日常就变成这样这沓是你写给我的情书,你要做什么?陆少霆冷冷的问着眼前正在装无辜的女孩儿。想睡你!陆少霆这是你偷看我洗澡的监控,你要做什么?!陆少霆继续冷酷的问想睡你!陆少霆为了成功将他扑倒,她用尽各种手段,死缠烂打,某天,陆首长终于忍无可忍,将她一把扛在肩头上,走进房间,摔在大床上。陆少霆,你你想干什么?沐蓉蓉看着朝自己步步逼近的男人,忐忑的问道。想睡你!...
为了家族利益,她被迫嫁给变成植物人的沈家大少,谁知,这只是他为了家族斗争所做的伪装!新婚当晚,她就被折腾得下不来床!当一切尘埃落定,沈少爷带着叶小姐高调秀恩爱,叶瑾棉欲哭无泪我不要跟腹黑男过日子!宝贝,你认命吧。沈鸿煊温柔叹息。我不!做你老婆有啥好?能摸能看能扑倒,还能没说完,沈大少再次化身为狼,生宝宝。...
一针在手,黑白无常都拉不走,失传已久的中医针灸九字针法重新江湖。美女不服,左手一针,病人快要到阎罗王那里报到,右手一针,马上生龙活虎。专治各种奇门杂症的不服气。...
厨师比任何人都会用刀,但是厨师杀人不用刀。至尊的美味,极品的享受,在这美味的神话前,不管你是明星政客,还是总裁,商人,就算你是一国之君,也要在我的菜刀下俯首称臣,成为美味的奴隶!用最极品的食材,选最精绝的食谱,采用最传奇的搭配。喝最烈的酒,吃最香的肉,谈最美的女朋友,人生快意,纵横世界。人生苦短?那更需及时行乐,哪怕是短暂的人生,也要浓墨重彩的演绎出一段美味的神话。本大厨会一路切下去,砍下去,剁下去,绝不反悔!(非新人作者,有百万字完本书,从未太监,有据可查,放心收藏,谢谢!)...
1632年,壬申。大明崇祯五年,后金天聪六年。大学生李啸魂穿成山东省安东卫牛蹄墩内一名弱智小卒。当时的中华大地,西边陕西山西等地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等流寇四处肆虐。北边后金挟大凌河之战胜利余威,在辽东愈发猖獗。而在山东本地,孔有德耿仲明叛军攻城掠地,气焰嚣张。时局危如累卵之际,李啸该如何在明末乱世中,生存,发展?其实我一直觉得,与立刻就改天换地称霸世界这样的宏图伟业相比,主角李啸在每日生活中,在逐渐强大的过程里,所渐渐改变的每个明末百姓原本的命运与悲欢,应该是一种更真实更平民化的爽点。...